本疫苗係不活化疫苗,不活化劑為ethyleneimine dimer。
在貯存時間可能發生佐劑表層礦物油的稍許剝落。
本疫苗經搖晃即能輕易達到均勻懸浮狀態。
抗原:以BHK-21細胞培養製造,含口蹄疫病毒O-Manisa
或O-Taiwanv血清型的抗原。每劑疫苗含有6PD50以上。
佐劑:water-in-oil 油包水乳劑。
效能:豬及反芻獸免疫注射以預防口蹄疫。
注射方法與劑量:
使用前充分搖勻,並使其溫度回升達到豬體體溫。
· 豬-1劑 2ml,肌肉注射於耳後頸部。
1. 種豬:每半年需補強注射1次。
2. 清淨場:8至14週齡間免疫2次,間隔4週。
3. 污染場:12週齡施打第1劑,16週齡施打第2劑。
4. 肉豬飼養期超過半年以上者,仍應視實際需要進行補強注射。
· 反芻獸
牛、鹿-1劑 2ml,皮下注射於頸部的中間至1/3部份。
羊-1劑 1ml,皮下注射於大腿內側。
牛羊鹿於健康情形下之基礎免疫時機如下:
1. 牛隻約於12週齡施打第1劑,16週齡施打第2劑。
2. 羊隻約於6週齡施打第1劑,10週齡施打第2劑。
3. 鹿隻約於8週齡施打第1劑,12週齡施打第2劑。
牛羊鹿依基礎免疫時機完成免疫注射後之飼養期間,每半年需再補強注射1劑。
免疫力:免疫力在疫苗注射後14天產生,免疫效期至少6個月。
禁忌:無
注意事項:
本疫苗僅可注射健康動物。
必須使用經消毒的無菌注射針筒和針頭。
開封後疫苗倘經保存於4℃-8℃之間,需在24小時以內使用完畢。
副作用:無本疫苗注射之後1-3天可能會體溫升高達41℃而且食慾喪失。
停藥期:無
貯存條件:本疫苗應貯存於本疫苗應貯存於4℃-8℃之間,並避免光線照射。
包裝:100ml/瓶
§ 以上是由國外原製造廠所建議參考之使用方法。
§ 國內使用請依照政府防疫單位推薦之免疫計畫。